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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盟執委會提出奈米材料定義草案 (2011/10/18)(連結)
歐盟執委會提出草案,建議將奈米材料定義為組成粒子中有50%不超過100奈米大的物質,對此環保團體認為50%門檻過於狹隘,會排除含更少小於100奈米的粒子的材料在外,遠大於諮詢階段中所提議的1%門檻值。化工協會則認為門檻過於寬鬆,應以粒子重量作為判定標準,而非粒子大小。但歐委會表示以粒子大小判定才是全球統一、清楚且可估算的標準,且50%門檻值是為要分辨出可能展現不同於傳統化學物質新特性的奈米物質。歐委會將於2014年重新審查此門檻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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