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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盟執委會公布頁岩氣開採最低原則建議 (2014/1/22)(連結)
歐盟執委會已通過建議(Recommendation),以確保水裂解技術開採頁岩氣符合環保及氣候維護要求。該建議應有助欲採用此技術的會員國處理健康及環境風險,並為業界營造公平競爭環境及提供投資人明確框架。此建議同時伴隨1份說明使用裂解的機會與挑戰之溝通文件,此二文件為歐盟執委會至2030年建立整合性氣候與能源政策框架的更廣計畫之一部分。建議請求會員國:開發前先規劃並在授予許可前評估累積的效應;謹慎評估環境衝擊及風險;確保氣井完整性符合最佳作業標準;在作業開始前先檢查當地水、空氣、土壤品質以監測任何改變;控制氣體排放;告知民眾個別氣井所使用的化學品等。歐盟執委會將就頁岩氣作業的環境表現持續促進與會員國、業者及民間組織之資訊交換,它請求會員國於半年內導入這些原則,並自2014年12月起逐年告知歐盟執委會所採行的措施。歐盟執委會將以可比較各會員國情形之公開計分表來監督此建議的採行,並於18個月後檢討該作法的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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