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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盟執委會提出2030年氣候和能源架構 (2014/1/22)(連結)
歐盟執委會提出新的歐盟2030年氣候和能源架構,主軸包括減少溫室氣體排放量至低於1990年水準40%、全歐再生能源約束性目標為至少27%、更新的能源效率政策企圖、新的治理體系及一套新指標,以確保具競爭力且安全的能源系統。該2030年架構有能源價格和成本詳盡分析所支持,將確保投資者之法規確定性與在各會員國間採用協調的方式,從而促使新科技的發展。該架構旨在促進邁向低碳經濟及具競爭力且安全的能源體系,確保所有消費者享有可負擔的能源;增加歐盟能源供應安全;減少歐盟對能源進口依賴;及創造經濟成長和就業的新機會。此2030年架構文件將在歐盟理事會與歐洲議會進行辯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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