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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國實施更嚴格的飲用水含鉛上限 (2013/12/3)(連結)
德國自2013年12月起實施管制飲用水管線含鉛量的新法,明定鉛含量不得超過每升10微克。自來水鉛管在德國南部已被禁用超過100年,但直到1970年代仍持續被安裝於北德地區的新住宅和建物內。德國選擇依靠如石灰等物質的保護性能,其在水管內會積聚且被認為能防止重金屬污染水質,但這具有風險性。科學家表示,即使少量鉛通過保護層進入水中也會超過剛生效的嚴格上限標準。專家指出,許多供水業者在十年前當最大容許值首度調降時紛紛更換其鉛管,但很多房東及住房合作社(housing co-ops)並未採取行動。繼續在其房產使用鉛管供應飲用水的屋主現在須將此情況告知租戶,並解釋其健康風險。德國聯邦環境署建議,直到最後一批鉛管被替換前,孕婦和兒童不要飲用含鉛的自來水,也不要用於烹飪,應選用瓶裝水來代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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