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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盟將通過使摩托車更安全及環保新法案 (2012/10/1)(連結)
歐洲議會及歐盟部長理事會即將對規範歐洲境內的二輪及三輪摩托車新法案達成協議。此一法案將於11月在議會大會中表決。除了加嚴排放標準外,此一法案將要求大型車種必須裝設有防鎖死煞車系統(ABS)。此協議釐清何種車須被歸類為L類(輕型車種),即是歐盟現有的3千萬輛輕便摩托車(moped)、速克達、摩托車、全地形車、四輪摩托等,其中最輕型的輕便機車自2016年1月1日起須符合歐盟3期標準,最重型的自同一天起須符合歐盟4期標準,至2020年後則須符合歐盟5期標準。同時,歐盟執委會必須在2016年前對空氣品質及各種輕型車的污染貢獻作出完整的環境影響調查,之後法規可能會再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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