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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探討氣候變遷調適納入公民保護政策情形 (2012/5/31)(連結)
一項研究探討挪威、瑞典與荷蘭的氣候變遷調適政策與公民保護的關係,該研究發現,瑞典將調適納入公民保護政策的程度落後於挪威與荷蘭,其中組織架構不同是造成差異的因素之一,如挪威中央政府擁有氣候調適與公民保護政策相關職能,但瑞典則缺乏國家級的調適政策,荷蘭也沒有中央公民保護單位,如此都將導致國家級政策整合的困難。研究者強調以環境與人民保護這兩個政策部門為例,前者主要價值在於改造社會,而後者則是保護現有社會免於外力威脅,兩部門價值與角色的對立,可能使氣候變遷調適與減緩分隔,進而導致減緩不佳或調適不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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