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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國授予環境機構更多執法權力 (2011/12/21)(連結)
從2012年1月3日起,英國官方環境機構Natural England將被授予更具彈性的權力,來協助解決傷害野生生物與自然環境的環境法違法案件。該機構在某些領域已經擁有執法責任,包含:特定科學研究區、燃燒石南屬植物與草、違反特定野生動物許可、違反農業環境影響評估法以及有害雜草導致的損害等。直至近日,對付違法情事只能訴諸於警告信或提出全套的刑事告訴。然而從1月3日起,將可以「民事裁決」制止違法活動,命令違法者修復環境及接受自願性的執法承擔。新法案在經過八週的公眾諮詢後始經部會通過,諮詢時該法案受到公眾強烈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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