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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國集團整體的溫室氣體減量仍未能達到其對巴黎協定之承諾 (2019/9/30)(連結)
根據聯合國最新的「2019年排放差距報告」(2019 Emissions Gap Report),20國集團(G20)整體之排放量占全球總排放量的80%,其目前整體的減量仍未達到各自對巴黎協定的承諾,但這些成員國還是具有絕佳的機會能快速與大幅地減少溫室氣體排放。各個成員國都可採取許多適合其國家的行動以減少排放,再加上政策與社會對氣候行動的有力支持,決策者若採取這些行動,擁有比過去更佳的機會。去年(西元2018年)的排放差距報告指出,G20成員國在西元2030年前已全面實施無條件與有條件國家自主貢獻(NDCs)的成員國,每年將需各別額外削減25億噸與35億噸的二氧化碳當量。根據該報告,各國需將其目前的NDCs的水平提高至少3倍,才能將全球升溫控制在攝氏2度內,但如果要使全球升溫保持在攝氏1.5度內則需提高5倍。G20的成員國需要考量實施的具體措施包括,在阿根廷的都會地區大量採用公共交通工具;承諾於西元2050年前,巴西的能源供應能完全脫碳;禁止中國大陸新建燃煤電廠;禁止於歐盟投資化石燃料基礎設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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